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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毕业论文:当代大学生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分析

来源:985论文网 添加时间:2020-06-05 13:58
当代大学生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分析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网络借贷成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业务模式,并已经走进了大学的校园。网络借贷存在网络欺诈、业务范围模糊和法律监管不完善等风险,大学生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本文对大学生网络借贷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大学生网络借贷存在的风险问题,并针对大学生网络借贷存在的风险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对的策略。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借贷;风险防范
 
前言
2017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着手对校园网络借贷进行监管。在社会高度关注校园网络借贷的情况下,从法律角度分析大学生网络借贷所存在的风险显得尤为重要。在明晰大学生网络借贷存在巨大风险的前提下,如何引导大学生对校园网络借贷进行风险防范更是重中之重。
 
一、大学生网络借贷的原因分析
(一)网络贷款平台便利、高效、无需担保
正规贷款途径手续复杂,要求严格,周期长,贷款额度小,并且因为有部分贷款学生不守信用,毕业后更改联系方式等,导致贷款无法追回,银行也因此对助学贷款审批更加谨慎,不愿意放款。而绝大多数甚至可以说所有网贷平台贷款手续都非常简便,只需要身份证、真实姓名、学号、家庭住址、家庭联系方式等,在电脑、手机上进行简单操作便可立即拿钱。
(二)大学生虚荣心作祟
大学生们有了一定的独立决定能力,面对新的世界,有着强烈的消费需求,部分学生不是通过自己的勤奋来改善生活的窘境,而是通过投机取巧的方式来改变现状。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淡漠,缺少风险意识
对网络贷款中会发生的法律风险没有认识或者即使认识到了但抱着侥幸心理,想着以后有钱便还,没钱就赖掉,放贷方拿自己没办法。殊不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当初引诱学生贷款的平台在学生欠债不还时便立即换了一副面孔,通过各种方式逼迫学生还钱,很多学生因此陷入巨大的麻烦中。
(四)贷款平台宣传手段吸引力强
贷款平台用各种天花乱坠的理由极力怂恿分辨能力低的学生来贷款,“专注于大学生服务,依托互联网征信技术,打造一个以专业风控为核心,零利息的大学生贷款分期购物兼职还款平台。创建大学生分期借款购物,大学生兼职还款,大学生理财的花借挣赚生态圈,乐在其中。”很多学生便打着各种“勤奋上进”的幌子,为自己的各种超能力花销找借口去借款,借来的钱大部分被拿去购买手机、平板、潮流数码、服饰甚至奢侈品。
 
二、大学生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分析
(一)法律法规不完善
1.合法的校园借贷与相关刑事犯罪行为的界限不明确
我国法律对校园借贷没有定性,校园借贷与一些刑事犯罪行为界限不清晰,存在许多交叉的地方。实践中校园借贷很可能因为操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让.某些不.法分子.借助该.平台非法集资、挪用资.金、非法经营.、进行诈.骗。比如说.有些平.台为了.提升自.己的交.易量自.愿为学.生提供.担保,这种担.保模式.是否属.于融资.性担保,是否涉嫌非法经营?专业放贷人向多个放贷人转让债权是否属于非法经营证券?平台从业人员私自动用放贷人资金是否构成刑法中的非法挪用资金罪?这些问题法律都没有规定细则,实践中的情况也是千变万化.,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之.间很难进行合.理的区.分,导致很.多不法.分子利.用校园借贷与相关刑事犯罪行为的模糊界限从事违法违规犯罪行为。
2.借贷双方信息安全无立法保障
借贷双方依据借贷平台来完成交易,学生为了能够获得贷款会尽可能的在平台上披露自己的信息,这些信息一旦上传就由平台的负责人管理,用户个人无法.删除。但互联.网的具.有公开.性和公.共性的.特点,若相关.负责人.员没有.尽到保.密义务.或平台.规模小.,技术漏.洞多,借贷双.方的信.息就会.泄漏,而且也.会给平.台的信.誉带来风险,维权也比较困难。但是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法律法规对借贷双方的个人信息进行专门保护,也没有明确平台的责任义务以及个人信息透漏后的救济手段,使借贷双方的信息安全处于无法保障的地步。
3.校园借贷平台法律地位不明确
“普惠金融”的影响已经在中国建立了校园借贷平台,但由于法律的延误和市场的灵活性,校园借贷平台一直受到困扰,也限制了自身的发展。到目前为止,校园贷款的性质尚未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并且由于董事在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存在一系列法律风险。除了传统意义上,低门槛和不明确的条件为学生提供小额贷款以推出各种高风险资产管理产品,各种校园贷款平台运作,一些银行只参与一些银行。商业合法性值得怀疑。
(二)校园借贷平台自身的法律风险
1.行业标准缺失
校园贷款作为一个新兴产业,目前还没有完善的市场准入标准和市场退出机制。市场准入标准是进入校园贷款市场的门槛,是从源头上防范校园贷款法律风险的重要环节。但是,由于经济发展速度不平衡,省市对市场准入标准的态度不同,监管松散、严格,校园贷款行业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国家标准,个别平台已经加入行业自律组织,大多数平台仍处于自律协会之外,不受自律协会的约束。因此,很多人即使没有写字楼,只要登记,也可以从事借贷活动,造成整个行业的混乱。校园贷款没有市场准入标准,也没有市场退出机制。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下,淘汰管理不善的平台是必然的,但很多平台却是无序的,新闻媒体市场报道某某平台潜逃的负面消息,也给校园贷款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冲击。正是由于缺乏一个明确的市场退出机制,一方面很难有效地保护贷款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人们对学校贷款行业的质疑。
2.风险控制体系不完善
由于立法延迟,缺乏监督和行业特征,这种新兴的平台风险管理系统并不完善。许多个人信息,特别是来自借方和贷方的信息,都保存在平台上。如果您的网站的安全技术被破坏,则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其次,缺乏统一的在线借贷平台行业标准,使得平台实力不均衡,大多数平台解决薄弱技术问题的能力不如正规融资,链接取决于服务。该平台增加了技术风险,最终校园租赁平台的许多员工未接受过专业培训,专业素质使其难以满足风险管理要求。
3.风险评价机制不健全
与国外比较成熟的网络借贷行业相比,我国没有形成完整的风险评价机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平台没有建立自己的评价机制,容易导致放贷人的资金流向信用比较低的借款人,加大借款人违约的可能性,损害民间借贷的资金安全。第二个方面,我国个人信用体系不完善。在我国银行可以查到公民的财务信息,公检法可以查到有无违法记录,劳动部门可以查到公民的工作部门,但是仍然没有一个部门可以完全掌握这些信息,这就导致完整的个人信息因部门壁垒而无法完全掌握,影响信息的准确性,从而导致一旦借款人预期未偿还借款时,放贷人难追讨甚至追讨无的状况。如果借款人在校园借贷平台上盗用他人的身份信息,这也容易给身份被盗用者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给身份被盗用者的信用带來影响。
 
三、解决大学校园网络借贷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相关立法
1.明确合法的校园借贷与相关刑事犯罪行为的界限
校园贷款与刑法之间存在交叉。首先,为欺诈筹集资金。来自公众的非法存款,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吸引公共资金吸收财务欺诈行为信息,表示他们将以高收益的种类,资金,证券等投资者。目前,校园贷款被边缘化,从商业模式的角度来看,大多数平台都不属于信息经纪人的观点。在没有中央银行批准进行自筹资金业务的情况下,该平台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或集资诈骗罪,二是滥用资金,犯罪。资金被盗意味着相关的法律程序不受管理,职位的使用很容易,而且单位的资金是为个人使用或为其他人借用的。原则上,贷方投资的融资平台不会自动获得。但是,一些非标准平台的职业道德较差,政府部门没有资金使用跟踪机制,导致跨平台贷款。区别是线路的秘密法和延迟平台运行结果与法律法规无法区分,根据司法解释引入金融业的最新变化,因此难以严格区分,因此一方面要完全规范主会理事会校园的借贷平台要求相关犯罪要件的要件可以与实际发生的情况相吻合,另一方面要把监督和刑事控制与监督相结合,长期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2.加大对借贷双方信息安全的立法保护
由于中国没有健全的信用体系,校园贷款的引入遇到了一系列问题,尤其是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信息安全问题。但是,中国没有专门的法律来保护双方的信息安全,只有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担保法,合同法和人民审判的一般原则的案件中散布的意见。与法律有关的法律。特殊隐私法不仅提高了学生的隐私意识,而且还有助于解决现行有关隐私的法律纠纷。因此,中国必须尽快颁布特别法律,以规范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信息安全。改变校园借贷这种无序状态,促进校园借贷稳健发展。
3.明确校园借贷平台的法律地位
作为一种新兴产业,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制,如民法通则、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一些意见等,也没有关于非政府借贷的法律,只有关于放款人的规定才能有效地解决放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纠纷。针对目前校园借贷混乱的现状,建议在颁布“私人借阅法”时制定校园贷款专项规则,明确校园贷款平台的法律地位和性质。当然,法律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确保学校贷款的独立性。在不受任何其他组织非法干预的情况下,应给予学校贷款行业与传统金融业同等的竞争机会,以拓展新产业,顺应时代发展趋势。第二,要加强监督,确定监督主体。目前,银监会是该行业监管的主体,但除银监会外,还应加强对其他部门的联合治理,从宽严,最终实现利益最大化。校园贷款除了确保其有序运作外,还应考虑到市场的灵活性,保持市场的活力。
(二)平台自身法律风险的防范
1.建立统一的行业标准
(1)制定市场准入标准。市场准入标准是进入校园借贷市场的门槛,我国法律对平台进入借贷行业没有严格规范,存在“自融”风险。建立统一的行业标准意味着相关部门要从法律上对中介平台注册资本、经营能力进行审查、确认或者限制,赋予其.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是防范.风险的第.一步,因此,应当提.高行业进.入成本.,逐步从.备案制.管理提.高到准入.资格限.制管理.,具体制.度设置.主要从.以下方.面考量:首先,平台的.准入标.准。包括注.册资本.金标准.,从业人.员资质.标准以.及从事.业务范.围标准.。校园借.贷平台.实质上是信息服务中介平台,主要职责是促进借贷双方完成交易,其面临的法律风险较小,应当设置较为宽松的市场准入条件,可以500万为下线,但必须是实缴货币;从业人员资质标准:从业人员除了具有专业知识外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尽到保.密义务.;从业务.范围方.面来看,网贷的.业务范.围必须加以控.制,严禁从事与放贷业务相关的非法活动。其次,借款人的准入标准。借款人须有较高的信用历史,具备还款能力。最后,放贷人的准入标准。相对来说,对放贷人可以设置较低门槛,放贷人只需向平台提供银行账户,社会保险号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并接受平台的信息审核,税收代扣声明条款与条件就可以进入平台。
(2)建立完善的平台退出机制。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是保障校园贷款有序发展的最终关键。具体系统设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应明确平台的退出标准,包括主动退出标准和被动退出标准。自愿退出意味着平台根据自己的意愿退出;当被动退出意味着平台的资产负债率达到一定上限时,将由相关监管结构接管,并将继续在持续经营的条件下运作。如果仍未改善,则将转入破产程序。无论平台是主动撤出还是被动撤回,都应事先通知借款人和贷款人,使双方有足够的时间采取措施应对风险。
2.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作为互联网融资的一部分,校园贷款与传统金融机构不同,但许多金融机构成熟,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健全,为校园贷款风险控制提供参考资料。
首先,借款人:首先,我们严格审查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通常集中在借款人登记和提交贷款申请时。根据这些信息,该平台将债权人归功于减少违约的可能性。如果需要借款人的信息,公共安全机构可以验证可疑身份,以确保借款人信息的可信度,风险是真正可控的。第二,设定最高贷款额。为防止借款人在多个平台上多次借款,您必须一方面设定最高贷款额,以降低违约利率并维持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虽然该平台无法控制借款人在多个平台上的借款,但校园贷款环境的混乱和混乱环境完全阻止了借款人在一个平台上多次借款。
其次,贷款机构:建立分布式投资体系。在线贷款中,在线贷款平台应按照一定的规则分割借款人的借款金额,并随意分配给其他借款人,以便在借款资金的违约延迟时,借款不会直接发生。人们忍受熊。对于风险相对较高的借款人,可以减少或减少投资,对于低风险借款人,贷款人可以投入更多。
最后,平台:建立在线贷款平台的各种风险指标,实时监控这些指标,并将贷款资金,贷款资金,贷款利率,违约,坏账等在线贷款平台指标作为监控资金。在线贷款的风险包含在金融系统的风险类别中。还需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以惩罚非法和不正规的贷款平台,为校园贷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健全风险评价机制
在国外较为成熟的网上借贷行业中,有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有的提供咨询服务,有的提供担保服务,有的提供基金托管服务等。虽然它们不是在线贷款的核心部分,但它们是整个在线贷款行业的润滑剂。第三方评级机构消除了进入贷款行业的不良平台,第三方担保机构降低了借款人违约的风险。为了确保贷款人的利益,第三方基金受托人确保资金不会被平台非法使用。这些第三方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对贷款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监督作用。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努力培育自己的第三方机构,弥补内部监管力量薄弱、存在的问题单一、降低行业风险、维护产业秩序等问题。首先,培训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以确保它们能够独立、公正地运作.完善的第三方组织可以在校园借贷中发挥很好的监督作用,保证借贷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第二,国家信用评级机构定期检查第三方机构,禁止不合格的第三方机构。
 
结论
总而言之,网贷风险大,如果不能理性面对网贷诱惑,而各方监管又不到位的话,必然会使更多大学生误入歧途,还会有更多家庭落入网贷陷阱。防范网贷风险,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
[1]薛洪言.校园信贷市场的冷与热[J].清华金融评论,2016(3):33-35.
[2]卢馨,李慧敏.P2P网络信贷的运行模式与风险管控[J].改革,2015(2):97-98.
[3]刘然.我国P2P网络借贷贷平台的法律性质[J].法学杂志,2015(4):217-219.
[4]刘丽丽.我国P2P网络借贷的风险和监管问题探讨[J].征信,2013(11):97-100.
[5]胡夏露.P2P网络借贷:国际发展与中国实践[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13(2):17-19.
[6]姚良,陈文.美国P2P监管的启示[J].中国金融,2015(7):667-670.
[7]朱琳.大学生消费信贷的互联网衍生及其规制逻辑[J].金融发展研究,2016(7):417-419.
[8]刘绘,沈庆劼.我国P2P网络借贷的风险与监管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5(1):97-100.
[9]黄洁.论P2P网贷的规制[J].商业经济研究,2015(24):37-40.
[10]张梦园.大学生网络贷款的法律规制[J].卷宗,2017,7(1):12-13.
[11]程钦毓.大学生网络贷款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措施[J].法制与社会,2017(20):88-89.
[12]宋君玲[1.大学生校园贷款法律性质辨析[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8(4):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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